游泳场所公示栏:安全要求与标识规范
游泳场所的安全要求与标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要求1. 场所选址和设计: 天然游泳场所: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存在渗透性污染源。水流速度不大于0.5米/秒,并应划定卫生防护区。严禁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开辟天然游泳场所。 人工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急救室应按《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
2. 水质要求: 游泳池的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采用循环净化和消毒处理系统,保证池水清洁。游泳池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3. 设施设备: 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防滑、不渗水,池角及底角呈圆角。游泳池应设置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者在游泳池池内设置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并设有排水设施。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
4. 人员要求: 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佩戴明显标识。游泳救生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和模拟演习。
5. 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安全救护、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各类安全制度。应设置醒目的“游泳人员须知”和“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标识规范1. 公共标识: 场地标识、公共标识和警示标识应布局合理,设置牢固、醒目,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4的要求。 设置场所平面示意图、疏散通道指示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标志应明显、连续。
2. 警示标识: 设置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深、浅隔离带;设置“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潜泳”、“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安全警示。
3. 信息公示: 应向社会提供准确、完整的服务信息,包括场所开放时间、气象条件信息、接待峰值、水温、室温、水质检测结果及时间等。水质卫生指标检测情况应每天公示,余氯、pH值、水温、室温的检测情况应每小时公示。
通过以上措施,游泳场所可以确保为游泳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游泳场所公示栏——安全要求与标识规范
随着夏季的到来,游泳成为许多人消暑解热的首选活动。为了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游泳场所的公示栏内容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游泳场所公示栏的安全要求与标识规范,帮助您了解如何在游泳场所中确保自身安全。
1. 卫生许可证公示
游泳场所必须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示栏中应明确标注卫生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场所的合法性和卫生安全。
2. 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
游泳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公示栏中应展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编号、有效期等,以保障游泳者的健康。
3. 卫生等级信息公示
游泳场所的卫生等级信息应在公示栏中明确标注,包括卫生等级评定结果、评定时间等,让游泳者了解场所的卫生状况。
1. 警示标志
游泳场所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游泳者应遵守游泳场所的各项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浸脚消毒池和强制淋浴装置标识
游泳场所的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并在公示栏中标注池长、宽度、深度等信息。同时,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确保游泳者进入泳池前进行必要的消毒。
3. 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标识
游泳池应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公示栏中应标注设备类型、运行参数等信息,让游泳者了解泳池水质的保障措施。
1. 水质自检公示
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应按照活动场次或每2-4小时对泳池水质进行自检,并在公示栏中标注自检结果、检测时间等信息,包括水温、pH值、游离性余氯等指标。
2. 水质检测报告公示
游泳场所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在公示栏中公示,让游泳者了解泳池水质的真实情况。
1. 游泳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游泳场所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设施,确保游泳者的舒适度和卫生。
2. 应急预案公示
游泳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公示栏中公示,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
总之,游泳场所公示栏的安全要求与标识规范对于保障游泳者的安全至关重要。游泳者在选择游泳场所时,应仔细查看公示栏内容,确保自身安全。